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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产业链和应用场景及相关标准
点击数:1090次 更新时间:2022-11-11

(本网讯)氢能是一种绿色、高效的二次能源,具有热值较高、储量丰富、可再生、清洁无污染、来源多样、应用广泛、利用形式多等特点,同时也可满足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双碳背景下,氢能的发展备受关注。河北省精细化工行业协会搜集整理了完整的氢能产业链、氢能的应用场景和相关的国家标准情况供行业企业参考。

1.氢能产业链

氢能产业链主要包括上游制氢,中游氢储运、加氢站,以及下游多元化的应用场景。目前来看,其主要应用场景分布于交通业、工业、发电以及建筑领域。

1.1 制氢:电解水制氢是最有发展潜力的绿色氢能生产方式,特别是利用可再生能源进行电解水制氢是目前众多氢气来源方案中碳排放最低的工艺,与全球低碳减排的能源发展趋势最为吻合。目前电解水制氢主要有3种技术路线:碱性电解(AWE)、质子交换膜(PEM)电解和固体氧化物(SOEC)电解。其中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相对最为成熟、成本最低,更具经济性,已被大规模应用。PEM电解水制氢技术已实现小规模应用,且适应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波动性,效率较高,发展前景好。固体氧化物电解水制氢目前以技术研究为主,尚未实现商业化。

1.2 储能和运输:高压气态储氢、低温液态储氢已进入商业应用阶段,而有机液态储氢、固体材料储氢尚处于技术研发阶段。其中,气态储氢是目前发展相对成熟、应用较广泛的储氢技术,但该方式仍然在储氢密度和安全性能方面存在瓶颈。长管拖车为主的气态运输,是当前较为成熟的运输方式。

1.3 加氢站:从规模来看,2021年中国新建100座加氢站,累计建成数量达218座,位居世界首位。2022上半年国家进一步统筹推进加氢网络建设,全国已建成加氢站超270座。从区域分布来看,当前我国加氢站可实现除西藏、青海、甘肃外的省份全覆盖,同时又具有一定的区域集中性特征,位列前4的省份依次为广东省、山东省、江苏省和浙江省。

2.应用场景:目前工业和交通为主要应用领域,建筑、发电等领域仍然处于探索阶段。据预测,到2060年工业领域和交通领域氢气使用量分别占比60%和31%,发电领域和建筑领域占比分别为5%和4%。

2.1 交通领域:燃料电池汽车是交通领域主要应用场景,未来有望实现高速增长。2020年由于受到疫情等因素影响,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销量出现下降,但2021年燃料电池汽车产量和销量分别同比增加35%和49%;今年以来燃料电池汽车产销量进一步增加,上半年燃料电池汽车产量1,804辆,已经超过去年全年。我国《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显示,计划到2025年我国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达到5万辆。据此计算,未来几年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的年均增长率将超过50%。燃料电池汽车主要包括燃料电池系统、车载储氢系统、整车控制系统等。其中,燃料电池系统是核心,成本有望随着技术进步和规模扩大而下降。燃料电池汽车适合重型和长途运输,在行驶里程要求高、载重量大的市场中更具竞争力。

2.2 工业领域:氢不仅作为工业燃料,也可以作为工业原料帮助工业减碳发展。在氢冶金、合成燃料、工业燃料等的带动下,2060年工业部门氢需求量将达到7,794万吨,接近交通领域的两倍。例如,在钢铁领域,2020年国内钢铁行业碳排放总量约18亿吨,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15%左右。按照2030年减碳30% 目标,需减排5.4亿吨,面临巨大挑战。氢冶金是钢铁行业实现“双碳”目标的革命性技术,绿氢有望逐渐成为化工生产常规原料。就化工行业而言,氢气是合成氨、合成甲醇、石油精炼和煤化工行业中的重要原料。目前,工业用氢主要依赖化石能源制取。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持续下降,到2030年国内部分地区有望实现绿氢平价,绿氢将进入工业领域,逐渐成为化工生产常规原料。

2.3 发电领域:氢能发电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将氢能用于燃气轮机,带动电机产生电流输出,即“氢能发电机”。氢能发电及可以被整合到电网电力输送线路中,以此实现电能的合理化应用,减少资源浪费。另一种是利用电解水的逆反应,氢气与氧气(或空气)发生电化学反应生成水并释放出电能,即“燃料电池技术”。燃料电池可应用于固定或移动式电站、备用峰值电站、备用电源、热电联供系统等发电设备。目前两种氢能发电均存在成本较高的问题。燃料电池发电成本大约2.5-3元/度,而其他技术发电成本基本低于1元/度。降低成本是氢能在发电领域发展的关键。

2.4 建筑领域:氢能供热供暖在建筑中不占优势,初期在建筑中主要采用混合氢气。氢气在建筑中的应用相对有限,与天然气供热等比较,氢气供热在效率、成本、安全和基础设施的可得性等方面均有短板。早期氢气在建筑中的使用将主要是混合形式,在2030年代后期,纯氢在建筑中的使用有望超过混合氢气。

3.相关标准

3.1 GB/T 31139-2014《移动式加氢设施安全技术规范》,2014年9月3日发布,2015年5月1日实施;

3.2 GB 32311-2015《水电解制氢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2015年12月10日发布,2017年1月1日实施;

3.3 GB/T 33062-2016《镍氢电池材料废弃物回收利用的处理方法》,2016年10月13日发布,2017年5月1日实施;

3.4 GB/Z 34541-2017《氢能车辆加氢设施安全运行管理规程》,2017年10月14日发布,2018年5月1日实施;

3.5 GB/T 34584-2017《加氢站安全技术规范》,2017年10月14日发布,2018年5月1日实施;

3.6 GB/T 34583-2017《加氢站用储氢装置安全技术要求》,2017年10月14日发布,2018年5月1日实施;

3.7 GB/T 34542.1-2017《氢气储存输送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2017年10月14日发布,2018年5月1日实施;

3.8 GB/T 34540-2017《甲醇转化变压吸附制氢系统技术要求》,2017年10月14日发布,2018年5月1日实施;

3.9 GB/T 34537-2017《车用压缩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气》,2017年10月14日发布,2018年5月1日实施;

3.10 GB/T 34872-2017《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供氢系统技术要求》,2017年10月14日发布,2018年5月1日实施;

3.11 GB/T 34542.3-2018《氢气储存输送系统 第3部分:金属材料氢脆敏感度试验方法》,2018年5月14日发布,2018年12月1日实施;

3.12 GB/T 37154-2018《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整车氢气排放测试方法》,2018年12月28日发布,2019年7月1日实施;

3.13 GB/T 37244-2018《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 氢气》,2018年12月28日发布,2019年7月1日实施;

3.14 GB/T 34542.2-2018《氢气储存输送系统 第2部分:金属材料与氢环境相容性试验方法》,2018年5月14日发布,2018年12月1日实施;

3.15 GB/T 37563-2019《压力型水电解制氢系统安全要求》,2019年6月4日发布,2020年1月1日实施;

3.16 GB/T 37562-2019《压力型水电解制氢系统技术条件》,2019年6月4日发布,2020年1月1日实施;

3.17 GB/T 39718-2020《高通量过氧化氢分解催化剂》,2020年7月14日发布,2021年7月1日实施;

3.18 GB/T 26779-2021《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加氢口》,2021年3月9日发布,2021年10月1日实施;

3.19 GB/T 40061-2021《液氢生产系统技术规范》,2021年4月30日发布,2021年11月1日实施;

3.20 GB/T 40060-2021《液氢贮存和运输技术要求》,2021年4月30日发布,2021年11月1日实施;

3.21 GB/T 40045-2021《氢能汽车用燃料 液氢》,2021年4月30日发布,2021年11月1日实施;

 

3.22 GB/T 40297-2021《高压加氢装置用奥氏体不锈钢无缝钢管》,2021年8月20日发布,2022年3月1日实施;

3.23 GB/T 31138-2022《加氢机》,2022年10月12日发布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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